晋粮监函〔2021〕210号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局直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政策性粮食管理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突出监管实效,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关于请核对报送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及2020年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台账的通知》(司局便函执法〔2021〕43号)要求,请你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和相关要求,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条梳理核对。对已整改的在“整改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栏中详细列明整改措施和工作成效,措施要具体,不能填写整改要求;涉及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在问题整改台账“整改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栏中详细说明;未整改的列明具体原因,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压实责任到人,整改进度定期督促检查。各级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组织问题整改梳理,对问题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打折扣、搞变通,履职尽责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和问责。
问题整改台账请于8月20日前,书面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监督局(并附电子版)。问题整改有新进展的,请及时更新并报送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高丽萍
联系电话:4041182
邮箱:sxslshwzcbj_zfjdj@163.com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