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5-08
  • 来源:

  晋粮监字〔2021〕54

    

 

  

  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农发行各分支行,山西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1〕69号)要求,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农业发展银行山西省分行决定,开展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现将《2021年全省地方粮食企业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中储粮直属企业不发)和《2021年全省中储粮直属企业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地方粮食企业不发)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        

         

    

    

                                  财政部山西监管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西省分行      

                                  

                                                2021年4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省地方粮食企业政策性  

  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巩固全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和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强化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进一步消除粮食库存风险隐患,夯实粮食安全物质基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地方粮食企业和除中储粮直属企业及其租仓库点外的其他中央企业承储的中央事权粮(油)、地方储备粮(油)及商品粮(油)库存。  

  (二)检查内容  

  1.库存粮油数量情况。检查粮油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油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粮油库存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与实际库存对应相符、账务处理合规以及库贷挂钩情况。认真核查亏库等问题线索,并严肃查处。  

  2.库存粮油质量情况。重点对列入检查范围的库存粮油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并扦样检验部分仓房(货位)储存粮油符合国家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对执行粮油定期质量检验、出入库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仪器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3.储备粮油轮换管理情况。重点对2020年度地方储备粮油规模落实及轮换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是否存在擅自动用销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等违规行为。  

  4.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出库未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出库难”等问题;粮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5.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执行“一规定两守则”以及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在库粮油储存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及其安全运行、规范作业情况。  

  6.“回头看”专项行动整改情况。现场逐项检查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2019年大清查和2020年库存检查未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已整改的问题相关制度措施是否执行落实到位,是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屡查屡犯;尚未整改的问题整改力度和措施是否到位,能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未完成整改事项要形成专门报告汇总上报。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肃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进行行政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7.落实储备企业内控管理规定情况。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是否落实,粮食储备安全、质量管控、资金管理、经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储备运营业务与企业商业经营分开、以储备粮办理抵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等情况。  

  二、检查工作总体安排  

  (一)库点选择。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既往检查发现问题、粮食性质、布局、储存年限等因素,“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既要最大限度发现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又要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政策性粮油库存总体情况。省粮食和储备局统筹省级储备粮储存企业监督管理评价和春季“两个安全”检查等工作,统一选取部分重点检查库点;其他库点由各检查小组依据库点选择原则,根据实际进行选取。同一库点不重复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1.数量检查。每个市检查库点数应按不少于5个选取,重点抽查省、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对选择的库点要逐仓逐货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具体检查方法详见附件。  

  2.质量检查。以入库现场感官检验为主,重点检查库存粮油外在质量品质情况。选择外观质量差、与质量档案明显不符、质量存疑的货位进行扦样检验,原则上1个被检查粮食库点扦样检验3个货位左右,1个被检查油脂库点扦样检验5个油罐左右;每个货位(油罐)扦取1个样品进行送检。扦样人员填写样品编号时,务必与粮食库存大清查软件中对应货位的编码保持一致。扦取的样品统一送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质量、储存品质、主要食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指标按样品数量10%掌握)。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应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有关规定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检验工作完成后应认真核对检验结果,确保每个货位扦样信息与检验结果准确匹配,并立即按规定要求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和被检查市粮食和储备局,反馈承储企业。对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粮食,承储企业应立即就地封存。扦样检验要求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软件使用。按国家统一要求,本次粮油库存检查使用粮食库存大清查应用软件系统,分解登统、检查数据录入、结果汇总等均通过软件进行操作。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一)检查时点。2021年4月30日为检查时点,并以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数据进行分解登统。检查工作分准备及自查、市级交叉检查、审核汇总3个阶段。  

  (二)进度安排。  

  1.准备及自查阶段。4月30日前,各市粮食和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检查人员,做好粮油库存分解登统、动员培训、检查工具配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整理账务资料、货位平整等迎检工作。山西粮油集团及省粮食和储备局有关直属单位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要按照粮食库存检查方法和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准确填写检查表格,撰写自查报告。  

  5月10日前,各市完成分解登统工作。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统计库存,由统计报账单位利用大清查应用软件在互联网进行分解登统,报所在地粮食和储备局逐级审核上报。全省粮食库存检查数据通过大清查应用软件进行合并分解登统后,作为库存检查依据。  

  2.市级交叉检查阶段。5月底前,省粮食和储备局采取“统一抽调、混合编组、相互交叉、本地回避”的方式,组织各市之间交叉检查,由各市粮食和储备局分管领导带队,组成粮食库存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市进行检查。地方储备油库存由省粮食和储备局单独组织检查小组进行检查。省粮食和储备局将根据各检查小组工作量在检查力量上适当予以支持调配,中储粮直属企业和其他中央企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等配合。各检查小组应及时将现场检查结果录入粮食库存大清查软件,并将现场质量检查工作底稿和扦样信息按要求导入粮食库存大清查软件。各检查组要对检查结果严格审核把关,对数据汇总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及原因,要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交叉检查期间,省粮食和储备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3.审核汇总阶段。6月10日前,省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市级相关人员,对检查数据进行集中会审,确保准确无误。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将质量检验汇总结果比对无误后,及时导入粮食库存大清查软件,经省粮食和储备局审核后,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6月15日前,各市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汇总审核检查结果,编写检查工作报告,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同时向被检查市反馈检查结果和情况。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粮油库存检查是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住粮油库存安全底线的重要措施。各市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管好“三晋粮仓”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对涉粮事件的敏感性和警惕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下决心消除政策性粮食收储购销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  

  为加强全省粮油库存检查的组织领导,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农业发展银行山西省分行决定成立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监督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市也要加强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成立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检查合力,共同完成好辖区内粮油库存检查各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市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提前研判,找准检查重点难点,不得绕着问题走。要紧盯政策性粮食“亏库”、“盗卖”、“擅自动用”、“压级压价”、“虚假轮换”、“以陈顶新”、“拖欠售粮款”、“吃拿卡要”、“转圈粮”、“出库难”等重点问题,同时对国家通报的“企业经营风险”、“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出入库质量检验不严格”、“乱扣水杂”、“违规购买本库储存粮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盲区”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坚决守住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的底线。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办处罚贯穿到检查工作的全过程。要按照管理权限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调度掌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粮油库存检查结果,统筹做好省级储备粮储存企业年度监督管理评价工作。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市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组织协调好辖区内粮油库存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省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检查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复核检查结果,不得篡改、隐匿、损毁检查原始记录和数据,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借检查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要按照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保密措施,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市各单位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要坚持“最严标准”对涉粮问题和案件进行查办,坚决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绝不姑息纵容。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机制,库存检查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告省粮油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五)加强经费保障。除中储粮直属企业及其租仓库点承储粮油库存检查经费外,地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使用好检查经费。各检查小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住宿费、差旅费用标准,检查人员费用原则上由各市负担;省级检查小组由省级负担。粮食扦样、检验费用由被检查市或县级负担山西粮油集团所属企业及省局直属相关单位的扦样、检验费用由省粮食和储备局负担。  

    

  附件:1.粮食库存检查方法 

     2.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方法  

      

       粮食检查附表

       油脂检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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