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2022年度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月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2-10
  • 来源:

晋粮办财发〔20225

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局直各单位: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财〔2022〕24号)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系统变更情况,为了做好我省国有粮食企业2021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和2022年度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月报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决算报表编报范围。决算报表编报范围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国有控股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直接或间接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二)月报报表编报范围。2022年度月报,结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全社会粮食企业经济效益的要求,从2022年1月起,国有粮食企业填报“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表”,民营粮食企业填报“粮食企业经济效益统计表”。

二、报送方式

(一)决算表和月报表均通过“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系统(网络版)”进行填列、审核、汇总和上报。填报过程中请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二)各单位按照权限逐级审核上报,汇总单位要确保下级单位全部为送审状态再汇总,并核对主要科目数据,保证数据真实有效

、编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局报表编制说明进行编报工作。同时要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按照国家局要求内容提纲,认真撰写2021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2022年度按季度报送财务分析

编制说明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提纲详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业务频道-财务审计-行业财务栏目。

  1. 报送时间

  2. 决算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送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前,并将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加盖公章寄回省局财务处。

  3. 2022年度月报报送时间,各市为每月7日前,山西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和局直单位为每月4日前。

    联系人:马辰璐    联系电话:0351-4042602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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