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按照《202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进展实际,现制定我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

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保密相关法律以及党内法规等。

(二)个性普法

个性普法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开展相关学习宣传,重点包括:《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山西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等。

二、普法对象

普法面向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全省粮食经营者、仓储单位、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以及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对标年度普法工作目标,持续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水平;推动在基层粮食经营者、售粮农户、粮食消费者等人群中普及粮食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四、普法举措

(一)将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责任单位:法规与规划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二)在依法履职、为民服务中大力开展普法。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特点,在粮食储备执法检查、粮食收购等期间,向储备企业、粮食经营者和售粮农民讲解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法投诉途径。(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粮食储备处;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三)充分利用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粮食质量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展板、海报等现场宣传以及媒体宣传等方式,让公众了解粮食流通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法规与规划处、举办活动的各相关处室;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四)开展至少一次年度机关法治培训;采取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等形式,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加强学习强国APP、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等平台专题、专栏内容的学习。充分利用省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办公楼LED屏等新媒体渠道拓宽普法宣传途径。(责任单位:法规与规划处、办公室;完成时间:贯穿全年)

五、责任领导

李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人:李达

联系方式:0351-4073443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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