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改革,下大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帮助粮食企业摆脱债务负担困境,破解制约长治粮食企业健康发展的桎梏,切实保障长治粮食安全。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粮食购销领域改革
长治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粮食安全专题汇报,结合省委涉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深化粮食购销领域改革做出一系列安排部署,要求相关部门抓紧抓实。我们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委党组先后7次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检查,召开3次市、县发改系统动员部署会议,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切实化解储备粮管理风险
为解决储备粮和应急成品粮油轮换难问题,经过充分调研,借鉴其他地市做法,修订出台《长治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长治市市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化解储备粮轮换风险。一是调整了费用补贴拨付方式,将原来的轮换验收后拨付,调整为轮换计划下达后,先预拨7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30%的方式;二是建立轮换价差亏损补充机制,对储备粮轮换过程中产生的价差亏损,实行阶梯式补贴;三是提高了应急成品补贴标准,将应急成品粮补贴从每年每市斤0.12元提升至0.24元。同时,制定出台《市级储备粮管理问责规定》《关于规范储备粮利息补贴预拨清算的通知》等17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市属粮食储备企业规章制度共509项,形成了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原则,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粮食企业多年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各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分步推进,逐条销号,重点解决了4个时间跨度长、资金额度大、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遗留问题。
一是解决了长治第一粮食储备库等三家企业“退城入郊”债务问题。2011年,原市粮食局和长治第一粮食储备库等三家粮食企业与南烨集团民生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由民生房地产公司垫资建库,实施“退城入郊”,但因种种原因,垫资建库协议未能履行。2019年,民生公司将市政府、市发改委及三家企业起诉,法院裁定偿还民生公司本金及利息2.09亿元。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与南烨集团进行协商。2021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排财政资金解决债务问题。2024年4月,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市发展改革委与民生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将偿债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
二是解决了长治国家粮食储备库集资建库债务问题。为改善仓储条件,2003年—2008年,长治国家粮食储备库职工先后13次集资建设了7幢高大平房仓,形成债务1956万元。由于企业资金来源单一,债务问题长期未能解决。市局多次与市财政协调,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2024年,市财政安排资金739万元偿还职工集资款,剩余部分也列入财政预算。
三是解决了长治第一粮食储备库超标粮轮换价差亏损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争取给予政策支持,市财政安排资金弥补粮食轮换价差亏损406万元。
四是通过司法程序追回南呈粮库受损报废损失。2019年1月,上党区华晟荣煤矿未留保安煤柱进行开采,造成上党区南呈粮库沉降塌陷、整体报废,损失近千万元。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督促上党区政府依法起诉华晟荣煤矿,追回损失9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