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粮办监发〔2020〕1号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重新审核
忻州市粮食局、闻喜县粮食局、太原市粮食局要对照《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国粮办检〔2017〕3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认真总结,向省局提供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并提出保留、变更及撤销的意见。
二、新增申报
各市按照《实施方案》和《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指引》,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省局推荐1个创新示范单位。各市要组织现场核实,提出审核意见;申报单位是市本级的,由市局组织专班,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创建条件的,向省局上报创建情况及《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申报表》。
三、报送要求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结合2019年度执法监督自评总结工作,挖掘执法监督创新工作突出、有典型性的单位,以创促建、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开展创新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请于1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监督局。省局将组织对第一批创新示范单位和新申报单位进行复核。
联系人:高丽萍
联系电话:0351-4041182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月7日